標促銷價的五大連池礦泉水為何仍按原價結賬?
市民尹先生近日向與本報合作的市民信箱“市民熱線”反映稱,日前在樂購長寧店購買一箱五大連池礦泉水,結賬時發(fā)現(xiàn)小票仍為原價,便宜0.55元的促銷價沒有顯示,雖然當場就拿到了差價,但仍覺奇怪。對此長寧店當班經(jīng)理黃先生解釋稱,顧客購物當日礦泉水還未正式促銷,因此電腦系統(tǒng)未更新。6月19日記者現(xiàn)場看到,礦泉水結賬時電腦里已是促銷價。
標促銷價為何還按原價結賬
尹先生說,6月14日他在樂購長寧店看到五大連池礦泉水有促銷活動,原價每箱8.15元,促銷價只要7.6元,但當他拎了一箱結賬時卻被營收銀員告知要8.15元。據(jù)悉,尹先生當時特地又到促銷位置查看確認后向收銀員提出質(zhì)疑,最后退到了0.55元的差價。
雖然退差價成功,但尹先生卻有自己的質(zhì)疑:“還好我及時關注到了這個情況,如果也有人遇到收銀員按原價算促銷價的產(chǎn)品卻渾然不知,豈不是蒙受不必要的損失?”
店方:
促銷次日開始價簽提前半天換
6月19日下午,記者在樂購長寧店當班經(jīng)理黃先生的陪同下找到了正在促銷的五大連池礦泉水。根據(jù)標簽一排小字顯示,此產(chǎn)品促銷期為6月15日至6月26日,也就是說,尹先生購買之日,促銷并未開始。
此時黃先生推測,店里一般會對促銷產(chǎn)品提前半天進行布置,因此6月14日下午就會將產(chǎn)品數(shù)量、標簽統(tǒng)一作更換。“可能尹先生購買時并未注意到促銷日期,只注意到促銷價,因此出現(xiàn)了糾紛”,黃先生說,“當時為了顧客的利益,我們也將差價退還給了他。”
記者隨后拎著一箱五大連池礦泉水到收銀臺結賬,看到電腦里顯示金額為“7.6元”。黃先生說,14日當晚確實會存在電腦系統(tǒng)跟進不及時的情況,但肯定于促銷當日更新過,“因此不會存在故意多收顧客錢的情況發(fā)生”。
律師說法:
標價為邀約買賣雙方都有過錯
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徐游律師表示,樂購長寧店提前放置促銷產(chǎn)品無可厚非,但一并將價格標簽在促銷前一天換掉就顯得“管理不太規(guī)范,容易引起誤解”。
徐律師進一步解釋稱,如果標簽未標識促銷日期,按照《合同法》及商業(yè)慣例,明示價格標簽視為邀約行為,如果消費者因此購買了產(chǎn)品,哪怕促銷活動非消費者購買當日開始,也應以當日標簽上實際價格為準。
而像此案中標簽上有日期的情況,徐律師認為買賣雙方都有過錯。“消費者沒有看清楚日期購買有責任,但經(jīng)營者也有責任將日期標注得更合理一些,得和價格一樣醒目。”
記者調(diào)查獲悉,其他賣場促銷商品放置時間與樂購有所不同。
卜蜂蓮花客服中心告訴記者,門店一般會提前半天到一天將促銷產(chǎn)品放在貨架上,而價格一般會在正式促銷日前一天的營運時間結束后進行改動,但也不排除有特殊商品提前改動價格。“有時候確實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解,我們也碰到過這種情況。”
而大潤發(fā)一門店售后負責人則表示,無論是促銷的商品還是價格,都在正式促銷日開始前一天的營運時間結束后再作改動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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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summer)